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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音乐美术类高招方案出台
来源:海峡导报 2005-3-18 0:24:36 【字体:小 大】

两专业统考考点分别设在集美大学、厦门大学

    导报讯【记者 林芹】昨日,省高招办发出了《关于做好200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含专业统考、单考)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应按设点高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统考,逾期不补。
    2005年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集美大学,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厦门大学。音乐、美术类专业单考考点由招生院校确定,但须经省高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 

考试科目和时间

音乐类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合格才能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为考生专业统考的有效成绩。初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复试科目为演唱、器乐演奏、视唱、模唱。
    考生应持本人《音乐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于3月17日或18日到专业统考考点报到并办理初试手续,按随机编排考试时间参考。初试结束后由考点于3月21日12时前公布参加复试名单及时间表。复试设两个考场,演唱、器乐演奏一个考场,视唱、模唱一个考场。复试考生必须按考点复试时间表按时参加复试,逾期不补。
美术类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初试科目为素描、速写(初试合格的考生答卷由复试考评组按百分制评分,作为考生该科目的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科目为色彩。
    考生应持本人《美术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于3月23日至25日上午到考点报到并办理参加初试手续。具体安排为3月26日上午8:00至11:00考素描(人物头像),用铅笔或炭笔;11:30至12:15考速写,用铅笔或炭笔画人物动态2幅,15分钟一幅,30分钟一幅。
    初试结束后,考点于3月26日17时前公布参加专业复试的名单。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应按考试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办理参加复试报到手续,3月27日上午按时参加专业复试,具体为上午8:00至11:00考色彩(静物默写),用水粉或水彩;逾期不补。

志愿填报

    考生凭专业统考考点发给的《考生填报音乐类志愿通知单》或《考生填报美术类志愿通知单》或单独招生院校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填报音乐、美术类专业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音乐、美术类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音乐、美术类志愿栏目设置:提前批设一个院校志愿栏和两个专业志愿;本科批和专科批均设三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栏,每所院校均设两个专业志愿和愿否在本校专业间调剂的调剂栏,每批均设有愿否服从“民办”、“独立学院”和其他调剂栏。
    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的音乐、美术类考生以及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必须按高招办规定时间到本人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办理兼报或填报文史类专业升学志愿有关手续。
    文史、理工类考生只能兼报音乐、美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该校招生章程已明确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兼收的院校、专业,但考生必须参加该院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考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录取规定,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当年省招委会确定的一般本科和专业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
    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
    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非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含省属普通高校单考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统考(或单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报的志愿,按专业统考(或单考)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兼报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只能参加提前批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专业的录取。
    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的音乐、美术类考生,原则上应根据录取进程先参加音乐、美术类专业录取,待所填报音乐、美术类专业志愿批次录取全部结束后,再并入文史类院校、专业录取。

相关链接 

合格线
   
    音乐、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分数线: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划定;专科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本、专科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划定。设点高校须于4月15日前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专业单考

    考生应按专业单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院校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单考院校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与专业统考试相同。

文化考试

    考生于6月7、8日在文考报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所设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综。参加专业统考的考生,其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作为参考。参加专业单考的考生,数学成绩是否计入总分,由有关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书面通知省高招办。文史、理工类考生兼报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的仍须参加文史、理工类规定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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